咨询详情

你好,我们现在的婚房是农村的还建房,购买时是本村村民的可以享受每人40平方的800元一平方的低价,当时为了省钱,我们就先登记结婚,把我的户口迁到本村,这样我也顶上了40平方的低价,我们4口人分到了2套房子,公婆一套,另一套做我们的婚房,由于是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只是在村里登记的我公公的名下,不知这套婚房算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12-06-07 21:35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来电细谈一下,帮你分析解答。
  • 你应该有四十平方。
  • 有你的份额
  • 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如果离婚,首先应进行分家析产诉讼,将你们夫妻的房产分出来,然后你们再分割。
  • 家庭共同财产
  • 这套房产现在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因当时你也顶上了40平方的低价,你们4口人分到了2套房子,现在可以主张居民权利;如果要离婚,先应进行分家析产,然后你们夫妻再分割。
  • 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如果离婚,首先应进行分家析产诉讼,将你们夫妻的房产分出来,然后你们再分割。
  • 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如果离婚,首先应进行分家析产诉讼,将你们夫妻的房产分出来,然后你们再分割。
  • 这套房产现在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因当时你也顶上了40平方的低价,你们4口人分到了2套房子,现在可以主张居民权利;如果要离婚,先应进行分家析产,然后你们夫妻再分割。
  • 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如果离婚,首先应进行分家析产诉讼,将你们夫妻的房产分出来,然后你们再分割。
  • 这套房产现在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因当时你也顶上了40平方的低价,你们4口人分到了2套房子,现在可以主张居民权利;如果要离婚,先应进行分家析产,然后你们夫妻再分割。
  • 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如果离婚,首先应进行分家析产诉讼,将你们夫妻的房产分出来,然后你们再分割。
  •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离婚时协商不成的去法院起诉。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如下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自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3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