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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律师您好,政府的排污管道工程,原本跟村里签了协议,有规划图和路线图,后来设计方更改图纸和路线,改道从规划外协义外的地方经过,其中就有必须横穿经过我家驾校,施工方的说辞是不需要经过我家同意,我家的驾校这块地已经被规划为工业用地,施工方说工业用地地面6米以下使用权归国家所有,具体使用内容和方法无需和成屋所有人沟通和同姨,请问这种说法有法律依据吗?前提是驾校的地我家已经和村里签订了长期租用协议,办理成为驾校时也已经办理完了流转手续

土地纠纷 2024-06-21 17: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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