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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中的拆迁安置房分割问题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6-21 15: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要看具体情况。
    1、对于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2、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房屋的来源,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但应当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一般情况下可以协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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