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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陕西的,我老公是徐州的,我们因感情问题不和,打算离婚,但是我户籍迁到他家了,离婚后是否能迁回自己老家

其他 2024-06-23 15:0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可以迁回原籍或者经常居住地。通常情况下,本人可以带着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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