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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后,补未变更前的合同是使用新名称还是旧名称的公章呀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6-25 11: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当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后,补未变更前的合同时,通常建议使用旧名称以保持合同的一致性。但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在合同中注明公司名称已变更,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
  • 公司名称变更后,应使用新公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后,原公章失效,需根据新名称重新制作公章。若继续使用旧公章,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产生法律纠纷,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 用新公章。若补未变更前的合同,需附公司名称变更证明,并加盖新公章确认。对于已签订的合同,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公司名称变更情况,并由新公司名称的公章确认。这样做可以确保合同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 公司名称变更后,补未变更前的合同应加盖新公章。若合同是在公司名称变更前签订的,可附加一份公司名称变更说明,并由新公章确认。选择处理方式时,应考虑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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