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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入职公司因岗位调动将本人调去合资公司,原公司在合资公司中占股百分之51,在合资公司入职前已办理原公司的离职与新公司的入职合同,在新公司入职2月后,要求补签绩效考核制度的文件,补签文件填写的时间为入职当日,内容大致将原工资的百分之20拿来进行考核,三个月考核未达标将于辞退并不给予经济补偿。请问这份补签的考核文件是否合法,如劳动仲裁将仲裁原公司还是合资公司。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6-26 11: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追问】现在还在工作中,已补签了文件,如后面发生纠纷我该怎么解决
  • 针对补签的考核文件,常见处理方式有:1. 与公司协商,明确文件内容;2. 寻求法律援助,判断文件合法性;3. 如文件不合法,可拒签并保留证据。选择处理方式时,应考虑个人权益保护,确保不会因不当处理而受到不利影响。
  • 补签的考核文件需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才合法。如未协商或未书面确认,则不合法。如涉及劳动仲裁,应仲裁合资公司,因已与原公司办理离职并与合资公司签订新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需双方协商并采用书面形式。若文件不合法,可能导致辞退决定无效,且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
  • 补签文件需审慎。1. 与公司沟通,确保双方对考核内容达成一致;2. 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确认文件合法性;3. 如文件违法或不合理,可拒签并考虑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维权;4. 保留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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