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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常将一大盆很烫的粥放在过道边的地上冷却,而这条过道又是幼儿经常出入的地方。一次,几个幼儿在此经过,其中两个孩子推推搡搡,结果一个孩子被人一推,一屁股坐在烫粥之中,发生大面积烫伤,受伤幼儿家长将幼儿园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你认为幼儿园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如果幼儿园没有将粥放在过道边,而是放在厨房,造成上述损害,幼儿园是否需要承担责赔偿责任,为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6-27 16: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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