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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换地方了,要搬前四天说的,说跟过去就加一千,不跟过去之前的合同作废,因为他们注销公司换新的,没有补偿金,工资也不提前结算,工资还一直都是发现金的,没有转账记录,三个月说转正交社保也没交,说下个月20号发[失望R],我找劳动仲裁说只能调解,而且三天后搬走就不归他们管了[哭惹R]

社会保险 2024-06-28 17:5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帮了多远,工作多久,工资多少
  • 你好,具体情况,需要了解一下xw。
  • 如果公司搬迁后你不同意去新地点工作,但公司并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你可以要求公司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并按照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补偿金额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计算。
  • 如果你同意去新地点工作,但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立即补签。如果公司拒绝,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工资和福利。
  • 你可以通过收集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如有)、社保缴纳记录(如有)、与公司沟通的记录(如邮件、短信等)等证据来证明公司拖欠工资和未交社保的事实。如果证据不足,可以考虑与公司协商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获取更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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