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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疫情期间没上班,单位全额扣社保合法吗?我在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社会保险 2024-06-30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为了缓解企业在疫情期间遇到的困难,所以制定了仅针对企业适用的社保减免政策:首先,国家制定减少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措施,各省市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制定详细的规定。其次,经营情况困难的,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法律依据:《人社部部署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五、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
    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
    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 为了缓解企业在疫情期间遭遇的困难,制定了仅针对企业适用的社保减免政策:首先,国家制定减少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措施,各省市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制定详细的规定。其次,经营情况困难的,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法律依据:《人社部部署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五、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
    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
    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只要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允许停缴社保,并且劳动部门也规定,疫情期间企业不得随意辞退员工,如果出现单位停止缴纳社保的情况,应该及时的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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