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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领养二岁半小男孩

收养 2024-07-01 23: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收养关系成立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解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在领养孩子时,您首先需要有配偶的应当夫妻共同收养,且收养人与送养人都需自愿。若收养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应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另外,若无子女,您可以收养两名子女;但有子女的,只能收养一名。同时,收养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一条、第一千一百零四条、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 办理收养登记需要双方自愿,并共同前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时,还需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民政部门会进行收养评估,并在必要时进行公告。若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有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还需办理收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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