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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账不还,是在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这边借的,他是河南的

债务追讨 2024-07-04 11: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中的借款合同纠纷,对借款合同纠纷债权人可以向以下基层法院起诉
    一、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按照约定。当事人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应当先到约定的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借款行为履行地、借款行为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没有约定的适用法定管辖地法院。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采用法定管辖地原则。
    1、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别人欠钱不还的,就到欠钱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就可以认定为经常居住地了。
    2、到借款行为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借款行为约定义务的地点,出借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借款行为约定义务的地点。
    根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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