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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交通事故律师会见有时间规定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7-05 13: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时间限制。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事故情形不同,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也不相同,有以下情况:
    1、一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 你好,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
  • 你好,哪种会见?建议你把问题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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