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咨询在越秀区地区,建国前参加工作的离休干部抚恤金发放标准?

劳动纠纷 2024-07-11 22:5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离休干部抚恤金发放标准如下:
    一、若是当事人是因公殉职的烈士,则离休干部的抚恤金可以高达离休干部的6年多的工资金额的总和或者6年的退休金的总和。
    二、其他的在职公务员如:在职官员,在职相关技术人员的离休干部抚恤金按照其当事人在职时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或是退休金发放。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案件细节不同,律师回答仅供参考,咨询律师获取针对解答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咨询在越秀区地区,建国前参加工作的离休干部抚恤金发放标准?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