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想退掉不久前购买的房子,程序还没到网签阶段。双方于今年 7/1 在安徽合肥签订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金额83万元,付定金1万元。之后我方因个人原因不想要这套房子了,遂于 7/7 借助中介联系卖家计划协商。7/12 见面协商解除合同未果,卖家始终不愿意解除合同,且认为定金不够合同违约的赔偿,希望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更多(他们依据的是买卖合同中“有权选择没收买方的定金或要求卖方支付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条款)。7.1-7.12期间市场房价平稳。
如果卖家起诉,作为违约的买方可能会被判处承担哪些费用?对方诉求成立可能性大吗?谢谢!
合同纠纷
2024-07-13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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