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乡下老人儿子三人,88年老人将所有房子分给三个儿子并自拟分房协议,91年确权(宅基证)时其中两儿子分得的房产都写到自己的房产证上了,分给我家的因为当时给老人继续住着所以宅基证写在了老人的名下,当时年代谁住着写谁也没很严谨的,然后老人不识字只知道发了个红本收起来也没说,我家么也不知道,只以为和其余两兄弟一样都写自己宅基证上了,16年房子修缮时发现了这个宅基证当时就去做了遗产公证给我爸爸,爷奶明确这房子给我爸爸的,现在单一就这房子要拆迁,(爷没了,奶还在)这房子内没有户口的,我奶的户口在我家现在的门牌号下,这种情况不用我奶的拆迁份额,我们单纯想以房易房拆迁可以吗?有没有条例就是拆迁房内没有户口人员的,必须把立基人(户口在他处,未享受过拆迁福利的人)必须安置在内?
征地拆迁
2024-07-22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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