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离婚后,父母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的方式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协议变更指父母双方同意协商变更子女的抚养权,且签订符合法律规定的抚养权变更协议,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向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诉讼变更指父母双方无法通过协议达成变更抚养权的一致意见,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希望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一般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以证明对方显然不适合再抚养孩子,或者孩子希望随自己生活。
现在孩子明确表示想跟着妈妈生活,可以跟孩子的爸爸商量,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将抚养权变更到妈妈这里。如果孩子爸爸不同意,起诉的话,如果孩子的年龄超过8岁,法官大概率会按照孩子的意愿判决变更抚养权。希望我的回答有帮助到您。
【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