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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买的新房端墙渗水,今年4月物管进行了登记,过后见有工人已在小区维修,到6月底仍不见维修我的房子,遂找开发商,说:己最后一次维修,我们不管了,你自己负责。我这种情况开发商应负责保修吗?维权应找哪里?

其他 2012-06-12 15: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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