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民法典》第278条、288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加装电梯是否经过了相应比例的业主表决同意呢,如果程序不合规,且因为加装电梯影响采光等合法权益,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或者给与相应的补偿等。
【追问】不想要补偿,就是不想挡风、挡光,因为装电梯的位置刚好卡到客厅通风阳台那个空里,相当于两边、前面都堵死了
【回答】如果你们小区加装电梯已经通过了相应比例业主人数的同意,那么加装电梯就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