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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是在矿上打工,也是同煤的员工,是临时工,都四年多了,有的在一起的阿姨都上十几年了,都没有合同。我问下您,他们可以签合同么?

其他 2016-10-18 10:58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只要年龄在55岁以下 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主体 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 可以签合同
  • 可以的。。。。
  • 可以签合同
  • 可以签合同
  • 可以签合同
  • 有劳动关系一般都要签合同。特殊工种有时法律不强制,例如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 只要没满55周岁就可以签劳动合同。满55周岁,只能签劳务合同。
  • 当然可以签合同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用工必须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缴纳各项保险。用人单位未和你妈妈签订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要求双倍支付一年工资,超过一年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拉动合同法相应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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