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般来说,如果交通事故中对方承担主要责任,已赔付医药费,那么对方不能再通过医保报销。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交通事故等存在第三方责任人的情况,应由第三方责任人承担医疗费用,医保不能予以报销。
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医保可以报销部分医疗费:
1.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 交通事故中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因本人过错产生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医疗保险部门必须报销医疗费用。
如果对医保报销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同时,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和医保报销时,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