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合同中,押金通常由承租人支付给出租人,用于担保租赁合同的履行。在您描述的情形中,虽然签合同的是甲,但实际支付押金和租金的是乙,且甲乙为合伙人关系。现退房时,甲乙双方都希望押金退给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正确应退给谁,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租赁合同约定:
- 查阅租赁合同中关于押金支付、退还的条款,看是否有明确约定押金退还给哪一方。如果有明确约定,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 押金支付凭证:
- 确认押金支付的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据等)上记载的付款人是谁。通常情况下,押金应退还给实际支付押金的一方,即乙。
3. 甲乙合伙关系:
- 考虑甲乙之间的合伙关系,以及押金在合伙事务中的性质和归属。如果押金被视为合伙财产,且甲乙对押金归属有明确约定或共识,应按照约定或共识执行。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共识,可能需要按照合伙协议或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确定押金的归属。
4. 出租人意愿:
- 出租人作为押金的收取方,有权决定将押金退还给哪一方。出租人可以根据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甲乙之间的关系、押金支付凭证等因素,自主决定将押金退还给甲或乙。
综上所述,正确应退给谁,需要结合租赁合同约定、押金支付凭证、甲乙合伙关系以及出租人意愿等因素综合判断。建议甲乙双方与出租人进行沟通,说明情况,提供相关证据,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判决押金应退还给哪一方。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甲乙双方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