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看你们这首页写了每个月产检假几天,这是哪里规定的啊

劳动纠纷 2024-08-14 20:4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产检假的规定是根据2012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这一规定明确指出,‌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的时间应计入劳动时间,‌且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被视为正常出勤。‌这意味着,‌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进行产检的时间不应被视为病假、‌事假、‌产假或旷工,‌而是应该算作正常出勤对待。‌这样的规定旨在保障育龄妇女的权益,‌确保她们在怀孕期间能够得到适当的照顾和支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沈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案件细节不同,律师回答仅供参考,咨询律师获取针对解答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我看你们这首页写了每个月产检假几天,这是哪里规定的啊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