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与前夫2010年离婚,有一个男孩,协议上我不需付抚养费,2011年我们又在一起,没领证,现在怀了小孩,前夫又说分手,我肚子里的孩子他不管,我有权问他要抚养费吗?他说大儿子我不用给,所以他也不会给,可是大儿子的抚养费在民政局办离婚协议上是不用给的,我现在起诉他能要到抚养费吗?

离婚 2012-06-19 09:2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要求你老公承担小的小孩的抚养费,但他也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要你支付大的小孩的抚养费
  • 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
  • 孩子出生后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样的,并不因非婚生而有所区别
  • 你好,小孩出生后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按照当地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 可以的
  • 孩子出生后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样的,并不因非婚生而有所区别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赣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