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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家人在镇上购买了一套安置房,签了份简易购房协议,约定24万。后按约定给了一、二期款23万,还有一万合同约定交房产证时付清,但没有约定交证时间。合同还大概约定了一个“如违约,赔偿违约金1万元”。房屋是14年就交给我们的。我们后来才了解到该房还没办产权证,跟我们签买卖协议的也是二房主,她也是在首位被拆迁安置人那买过来的。现在已经十年了,还是没法办产权证,不想要了,可以解除合同吗?需要付出多大代价?

房产纠纷 2024-08-16 09: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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