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他人允许拍摄脸部打码视频上传网络可能构成违法 。
从肖像权角度来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即使视频中对他人脸部进行了打码处理,但如果能通过其他特征(如身形、衣着、声音、特定场景等)依然可以识别出特定主体的,那么也可能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 。例如在一些案例中,虽然对人脸进行了模糊处理,但通过其他信息仍能判断出当事人身份,法院最终认定构成肖像权侵权 。
从隐私权角度考虑,如果视频内容涉及到他人的私人生活、私密活动等不愿为他人知晓的信息,即使脸部打码,也可能侵犯他人隐私权 。比如拍摄他人在私人空间内的活动并上传网络,即使看不清脸部,也可能因侵犯隐私而违法 。
此外,如果上传视频的行为对他人的名誉造成损害,如配有不实的文字描述或恶意的评论等,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还可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犯 。
不过,也存在一些合理使用的情形,比如为了新闻报道、科学研究、公共利益等目的,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且未对他人造成实质性损害的,有可能不构成违法 。但这种情况通常有严格的条件和限制,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