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店铺内存在过期产品,且在工商机关进行检查时被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食品经营者负有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义务。具体到您的情况:
1. 法定义务未履行:您店铺内存在过期产品,表明您可能未按照法律规定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过期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2. 法律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对于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工商机关有权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行查处。具体处罚可能包括:
-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 对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以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工商机关是否对您进行处罚以及处罚的具体程度,将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 过期食品的数量:过期食品的数量多少可能影响罚款金额的计算,以及是否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 过期时间:食品过期时间长短可能影响对您未及时清理行为严重程度的判断。
- 是否销售:如果过期食品尚未销售,可能减轻处罚;若已销售,可能加重处罚。
- 其他情节:如您是否有主动改正行为、是否配合执法、是否有过往类似违法行为记录等,都可能影响处罚结果。
建议:
1. 立即清理:立即对店铺内所有过期食品进行下架、隔离,并做好记录,避免继续销售或误售。
2. 配合检查:面对工商机关检查时,应积极、诚实地配合,提供所需资料,如实说明情况。
3. 主动整改:制定并实施有效的库存管理措施,确保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 寻求专业法律咨询:针对具体处罚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可能的法律后果,争取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的合理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