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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进电子厂打工,说好的17每小时,结算只结14每小时,进厂时。签了没干满3个月按10.1每小时结算的合同,老板承诺签了没事,没干满3个月照样按17每小时结算,现在却只肯按14每小时结算

其他 2024-08-20 2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从法律角度看,老板的行为违法。首先,根据《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虽然你已满16岁,但如从事的是繁重劳动或有毒有害作业,仍可能违法。其次,老板未按约定支付工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除了找劳动部门投诉,你还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操作为:1. 准备好相关证据,包括合同、工资条等;2.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3. 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每种途径都有其特定的程序和要求,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 若老板拒绝协商,准备投诉材料时,可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特别是第六项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你需要收集的证据包括:工作合同、工资条、工时记录、老板的口头承诺录音(如有)、同事的证人证言等。这些材料将帮助劳动监察部门了解情况,责令老板按约定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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