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申请重新进行工伤鉴定的流程:
1、劳动者具有法定申请劳动能力重新鉴定的情形的,在限制的时间内提出申请;
2、劳动鉴定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劳动鉴定申报后,进行审查;
3、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审查决定受理的申请,进行鉴定;
4、依法作出鉴定结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