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误工费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这里的误工收入指的是受害人在受伤前的实际收入,而误工时间则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计算方式则分为两种情况:
如果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误工费 = 误工时间(天)× 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则参照相同或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即误工费 = 误工时间(天)× 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