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和公积金部分不需要个人自缴。
当企业因经营不善导致停工停产,只能发放基本生活保障时,根据相关法规,个人社保和公积金部分应由企业承担。例如,在江苏省,如果用人单位依照规定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给劳动者生活费,必须同时承担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1。这意味着,在发放生活费的情况下,个人社保和公积金的部分不应再由个人承担,而是应由企业承担这部分费用。
此外,如果企业未能按时支付工资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包括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沟通、寻求法律援助或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2。特别是在企业停工停产的情况下,员工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采取适当的行动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因此,当企业因经营不善只能发放基本生活保障时,员工不需要自缴个人社保和公积金部分,而是应由企业承担这部分费用。员工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必要时采取适当的行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