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职过程中公司安排出差之前说好的业绩分成5成到最后结算的时候跟我说我这个业绩里面包含你得底薪绩效等费用,就是各种抵扣,其中有一次业绩分成一共是两期,一期是5000第二期是6500一共是11500但是在结算其中一期5000业绩的时候跟我亲口说分成你拿走3000,直到今年我不在之前公司上班,因第二期的交付公司没做好,当事人找公司麻烦,公司得负责人直接推卸到我这边非的说两期的费用分成都给了我,说是我没有按照履行完成,威胁我说给我三个选择要么完成这个履行,要么退钱,要么去起诉我,所以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该准备什么,因为第二期费用我没有拿分成而且公司在我在职的时候有过拖欠工资,未不交齐社保等
劳动纠纷
2024-09-01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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