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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年11月在东莞常平买房,20年7月25日,开发商通知可以验房收楼。由于在验房中发现主卧室墙壁渗漏水(下雨天外墙渗漏),所以没有办理收楼手续。中途有几次向开发商反映了,要求整改好,但一直维修的不好,没有解决问题。现在物业诉讼要求我支付20年8月至今的物业费,我该怎么办?可以减免部分物业费吗

房产纠纷 2024-09-04 10: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业主维权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行政途径,业主可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   (二)、法律途径。1.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
  • 关于业主维权,业主可以去当地的房管局物业管理科去投诉,也可以求助当地的新闻媒体,实在不行也可以去当地法院起诉。
  • 关于业主维权,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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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年11月在东莞常平买房,现在物业诉讼要求我支付20年8月至今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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