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均为本地市户籍:所有家庭成员必须持有本地市的户籍证明。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即具有劳动能力,通常是指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具体年龄可能因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但大致范围相似),且未在校就读、未服兵役、未办理内退或提前退休手续。
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和求职记录:家庭成员应具备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并有过求职行为或记录。
持有效失业证的家庭成员无一人就业: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成员均已完成失业登记,并持有有效的失业证明,且当前无一人处于就业状态。
二、认定流程
提交申请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户籍状态。
家庭成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相关证明原件,以证明失业状态。
填写《“零就业家庭”情况表》,提供家庭就业情况的详细信息。
提交认定“零就业家庭”的书面申请,表达认定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