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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96年时跟他亲妹妹在转让【房屋契约】上写着北滴水外本人基地界。然后在97年我老公一点也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妹又跟不是本村人签下【实卖屋契】然后写下北滴水外至内河界。并且写两张契约是本村同一个人之手。我们因为村里铺机耕路时那家把我们一直在种的地也铺上石子,那一块地刚好连着卖房的后门,那家想的挺美,这样子他家后门就有路通了,别人告诉我老公,我老公急了问他老妈到低是怎么回事,他妈拿出契约我们刚刚知道上面的事。然后我们找村干部协调好像是我们不对,我们就不明白,明明写着是我们的地,咋就不能要回来呢`

诉讼 2012-06-20 14: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这里面涉及具体情况,如自契约签署后,您老公的妹妹是否已经实际交付约定房屋,如已交付,则其与后者之间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建议您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房屋所有权
  • 你好,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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