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房产归属问题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分析。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房产证上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这通常意味着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家庭虽承担了大部分购房资金,但资金来源不影响房产的共同所有属性,因为资金赠与或借贷给夫妻双方购房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有明确的协议指明仅为一方的赠与。
女方虽然出资较少,但其名字出现在房产证上,这在法律上赋予了她共同所有权的地位。因此,该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而非根据出资比例来决定归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进行判决。这意味着,房产可能不会简单地判给出资较多的一方,而是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鉴于房产分割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