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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个有家室的男人,有五个孩子,在没离婚的前提下又和另一个女人居住了十多年,在三年前我认识了他,他给了我很多承诺,我和他也有了感情,现在我怀了他的孩子也有7个多月了,一开始他都说要这孩子,他一定会负责,可现在因为一点小事,他叫我把这孩子打掉,我该怎么办啊?请帮帮我吧。

诉讼 2012-06-24 11:3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小孩生下来,他是要承担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都享有平等的权益。
  • 可以自己考虑的,你描述的不是很清楚,建议带上证据材料当面咨询,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助,可以联系我
  • 如果小孩生下来,他是要承担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都享有平等的权益。
  • 从民事法律层面上讲,你与他的关系定性为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调整和保护。从刑法层面上讲你与他都可能构成重婚罪。至于你现在怀的这个孩子,要留要打,你有选择权和决定权。为了你的将来,我建议你对之慎重考虑。
  • 如果小孩生下来,他是要承担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都享有平等的权益。
  • 现在决定权在于你,如果你决定生下这个小孩,那他就要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但如果对方无法给你感情以实际的结果,我建议:打掉孩子、离开他
  • 如果小孩生下来,他是要承担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都享有平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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