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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是个已婚男人,为了离开他,临走前,就叫他拿了一笔钱,他并叫我立下字据,说以后不得再联系,或叫他拿物质上的一切……但签名不是本人的真实名字,请问这样具法律效力吗?当时就只有我和他在场

调解 2012-06-25 21: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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