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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企业已经工作两年以上时,因为生病,请假21天,但是在请假期间,部门领导经常给我打电话,询问是否可以来上班,我已经通过省级医院检查,需要请病假休息,但是部门领导竟威胁我说,如果再不来上班,单位领导可能要进行劝退我。我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身体还没有完全康复的情况下上班,并且上班后,也经常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继续到医院看病。并且,在请假那个月,单位只给我发放了300多元的工资,根据沈阳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也不符合工资标准。通过以上,我是否可以向单位提出工资补偿以及相关医疗赔偿。

其他 2012-07-04 09: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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