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大概十二、三年前的事情,因为建路征了7户人家的田地,当初有说法是一亩地赔偿4.5万元,一共大概有30多万,但村委直接把钱拿了,没有分,而且,这些地被征上去并没有那些户主的签字,也不知道这4.5万是不是包括青苗补助费之类的。村委直接把这些赔偿款都用掉了,村里没有账务公开的,说是说用到集体里去了,但实际很多都是他们吃吃喝喝用掉了,现在请问他们的行为算不算挪用公款、职务侵占或者贪污之类的罪,有没有过追诉时效啊

刑事辩护 2012-06-27 11:0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温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