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1994年结婚,当时并没有办理结婚证。双方感情一直不和,从三年前开始协商离婚,但女方一直不同意。现已分居一年半,但没有分居证明。两人感情现已破裂,必须离婚。 男女双方一直协商离婚,但女方所提要求太高,我现在做不到,所以才想到法院起诉去判决,但当时没有领结婚证,请问这影响宣判离婚吗? 因我一直是生意人,前些年赚了钱,有两所房产和一定的存款,但这些年因为生意不顺,且打牌输了一部分钱(但不是全部),去年房产已经卖了用于还债,现在欠债20多万元。我与女方协商的是:欠债全部由我负责,现有的电器及家里值钱物品都归她,但女方不同意,非要我一次性拿20万,我实在拿不出。这种情况,我向法院起诉,可以要求女方与我共同承担欠款吗? 女方因前几年发现我一些暧昧短信,认为我在外面又组成家庭并育有孩子,实际没有。并我现在还藏匿有存款,但确实没有。请问在这方面我该怎么办? 我育有一女,现已14岁,考虑到是女儿并且长大,跟妈妈生活比较好一些,所以想把抚养权让给女方。可女方一下子说要,一下子说不要。请问,怎么能更好的将抚养权让给女方? 问题较多较复杂,这几年我一直再为离婚的事情苦恼!恳请大家可以帮助我!!!!!!

离婚 2013-07-20 12:4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第三者插足,我建议不要离婚。离婚伤害最深的是孩子:孩子从此一辈子心中没有了完整的家。
  • 急求解决中!!!!!!
  • 急求解决中!!!!!!
  • 我就是因为不想伤害孩子才拖到现在才离的。女方实在太不算东西了。不离婚实在不行了。
  • 如果没有第三者插足,我建议不要离婚。离婚伤害最深的是孩子:孩子从此一辈子心中没有了完整的家。
  •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