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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车在东莞塘厦与一个电动自行车相撞,出事后立即报警及报险了,但是我驾车送伤者去医院了没有现场;对方倒地致脑部受伤,缝了五针,轻微脑震荡,交警说我全责,现人伤住院,我前后垫付了8000多了,现不想再垫付了,请问是否可行,另我不想接受调解,希望走法律程序,这样是否更好一些,我车买全险,第三者50万

调解 2012-07-02 18: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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