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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晚上八点下班路上,摩托车车胎爆了摔伤了,肺穿孔,肩膀骨头有点错位,住院一个多月,这算工伤吗?伤好了,上班一个月后,老板又因此来除了员工,这个算是违约吗?

仲裁 2012-07-03 21:41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自已摔伤的不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只有发生非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还在合同期内,老板解除劳动合同,则是违反劳动合同,算是违约。可以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
  • 你好,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
  • 自己的交通事故,责任在自己的情况,不属于工伤。
  • 你好,一般不属于工伤,但是单位也不能因为这样的情况开除你父亲。
  • 不算工伤,如果老板开除的话,属违法解除,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
  • 自已摔伤的不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只有发生非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还在合同期内,老板解除劳动合同,则是违反劳动合同,算是违约。可以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不属于工伤,属于违法解除。
  • 自已摔伤的不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只有发生非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还在合同期内,老板解除劳动合同,则是违反劳动合同,算是违约。可以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一般不会开除的
  •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不属于工伤,但是呢,老板解除合同就是违约,非法解除合同,可以申请赔偿
  • 违法解除合同
  • 自已摔伤的不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只有发生非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还在合同期内,老板解除劳动合同,则是违反劳动合同,算是违约。可以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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