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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她订婚,当时给了1万,然后要装修房子和其他事情,又给了2万。没有登记,后来她母亲提出各种无理理由,闹的很僵,现在联系不到她了,打电话也关机,能联系到她家人,但他们找各种理由搪塞,也不出面解决,也不告诉工作地点。她现在怀孕了,他家人说我给她造成了伤害,还威胁我,怀孕和这件事在法律上有关系么?我要要回钱财,请问该怎么解决?这算婚姻诈骗么?我可以报警么?可以立案么?

离婚 2019-08-18 08: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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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商解决。
  •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如果想离婚的是女方,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威胁,可以选择报警。  其次,无论任何理由,都不能伤害他人身体,如果女方将男方致残,那么女方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由于女方正在哺乳期,可以暂缓执行。
  • 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可以主张其返还彩礼。起诉维权。
  • 可以主张其返还彩礼。起诉维权。
  • 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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