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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的婚姻已有十六年的时间,因为我们双方性格都强最终决定分手.因为房子问题.房子是单位以前分的现在因为拆迁单位卖给他们了.然后开发商接手给了二十万.我们用这个钱买了房子我们俩因为这个事协商不好.他说房子是他个人的没我的份儿.请问是这样的吗?

离婚 2009-08-07 16:5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房子不是个人的是两个的
  • 这个房子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话你可以平分,要么得房要么得钱。
  • 就算是公房,你是他合法的配偶,自然享有共同使用权.现在房子拆迁了,又用这个钱买了房,而你们的婚姻还没有解除,那么现在的房子就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如果要离婚,进行财产分割,你有权分配的.还有不清楚的你可以打手机联系我.
  • 房子属于共同财产。
  • 根据你的陈述,需要了解,你们房屋的性质,是公房还是私房,取得的房产的时间是在结婚前还是结婚后。欢迎来电咨询或面谈,进一步了解案情后,以便提供更严谨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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