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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妻子1998年登记后,单位集体购房,我父母交了首付20000元,并由我父母出资装修,公司准许房子由我居住,但每月从我个人工资扣除一定数额的房款,目前还有5万欠款,产权属公司所有。1999年6月我们举行结婚仪式后我们共有的财产是工资,2002年7月生有一男孩。2004年一月妻子办理假签证到意大利居住至今未归,期间未支付孩子任何抚养费和钱物,并多次协商为了在意大利能定居,提出离婚才能在意大利再结婚。因为其在意是非法居住,商量只能由我提出离婚,缺席宣判。今年4月法院判决我们离婚后,他提出房产分割,不要孩子,每月只支付孩子300元抚养费,扣除抚养费后,还要我支付给她12万元。目前房子的产权属于我现有公司,她在意大利的财产我无法得知,我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09-08-07 09: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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