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朋友因矛盾被五六个人打伤,住院半个月因无钱交医药费只能回家静养,派出所以把案件移交公安局治安大队,已压一个多月没处理,请问这事,有时间期限吗?

其他 2012-07-09 16: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 咨询公安部门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延边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