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我一直以来做出版代理工作,2001年进入A公司,做业务,即联系文学爱好者们出版自己的作品。2008进入B公司,也是做出版代理业务,2009年8月的时候离开。今天有法院的电话联系说是有人起诉B公司(还不知道具体起诉什么,估计是因为B公司给原告出版的书籍系非法出版物),但B公司的法人去世(法院说调查是个五保户,我并不认识,)而我也不认识原告方,也没与原告方签过出版代理合同,但是这家公司我知道现在的具体负责人(因为在那里工作过)。法院就找到股东,(工商登记显示我是股东,但我并没有去工商局办理过)要求我做什么起诉方代理人还是什么的,我向法院解释了情况,然后对方要求说去做一下笔录。请问:1、我去做笔录吗,2、去的时候要注意什么问题,以免以后会有不必要的麻烦。3、如果这件事情法院认定与我有关,那我要怎么处理,另外还想请问一件事情:在我没有到工商局办理过股权的情况下,不明不白的成为股东,那么我是否有权利追讨因为这次起诉给我带来的不便以及我做为股东期间的利益,还有法人死了,我做为股东是否有权利收回公司或者是注销公司。

合伙企业 2012-07-10 16:23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2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