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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资询下我到一个单位应聘他们单位叫我体检,体检出来我是乙肝患者,肝功能正常他们单位不用哦,我想知道劳动法对乙肝患者是怎么处理的,还有我想他们公司支付我体检费用做报销可以吗?

其他 2017-07-07 12:4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不能报销。
  • 单位是不得随意辞退员工,员工患乙肝,单位也不得以此辞退员工,否则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一、根据《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二、另,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2007年5月18日颁布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二、促进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实现公平就业(一)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因此,用人单位以患乙肝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您好!单位不得做乙肝体检,请向劳动局投诉。
  • 单位不得做乙肝体检,请向劳动局投诉.
  • 企业一般情况下不得限制乙肝患者就业的权利,当然也有例外,你介绍的情况过于简单,建议电话详细咨询。
  • 您好!单位不得做乙肝体检,请向劳动局投诉。
  • 您好!单位不得做乙肝体检,请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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