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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有一个快两周岁的女儿,现在还怀孕快六个月了。但是我的丈夫却从未尽过当丈夫,当父亲的责任。他整天只想着玩电脑,也不工作。我们现在基本就靠我的公公婆婆在养家。我想离婚,想带着孩子过!请问这种情况下能离婚吗?孩子会判给我吗?如果男方不同意怎么办呢?我不想闹到去法院!

离婚 2012-07-21 07: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 关于小孩的抚养权问题,可以协商或由法院依法判决。 有二个小孩的,一般是一人一个。
  • 1、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 3、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4、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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