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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山东的,我在北京打工,从楼上掉了下来,全身骨折。现已灰复7成,我的后半生不能再从事大的劳动。工头要给我3万块钱让我回家,我觉的太少,我还有2个未成年的孩子和一位83岁的老母亲。我以后乍生活呀。他应该给我多少钱,我该乍办。你能帮我吗。谢谢你。

其他 2009-08-08 00: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显然你的老板在逃避责任,建议提起工伤认定,直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 王月辉律师
  • 属于工伤,按工伤理赔。 你应当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计算赔付数额——要求赔付。不成,申请工伤仲裁维权! 注意:工伤认定应当在受伤后一年内提出。申请时需提交1、身份证复印件;2、劳动关系证明;3、治疗伤病的病历资料! 祝你好运!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采纳为答案。
  • 显然太少,请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再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主张赔偿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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